- 发布时间:2021-1-12
- 截止日期:2021-1-28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宁海县
- 招聘人数:2名
因公司发展需要,宁海县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宁海县应急管理研究中心为宁海县人民政府与宁波工程学院合作共建的一家国企性质科研机构,成立于2020年1月。中心以宁海县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致力于为我县各类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咨询、培训服务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2021年宁海县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28日(工作日)
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358号415办公室
报名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消防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可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个人简历(附件2)。
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名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资格。
报名人员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个人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聘用资格)。企业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和招聘指标数比例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告知报名者。
(二)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2月6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358号六楼会议室。
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核
考核对象按招考指标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者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情况。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弄虚作假,则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到期后经聘用公司综合考评,如果未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降职或辞退。
四、递补规定
(一)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均不再递补。
(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宁海县应急管理研究中心组织实施,由宁海县国资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有关招聘信息在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
(二)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三)报名人员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四)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应急管理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人:徐老师/13777282656、蒋老师/13805855556
投诉电话:0574-65132529
附件:1.2021年宁海县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来源:
http://www.ninghai.gov.cn/art/2021/1/12/art_1229196386_59018938.html
原标题:宁海县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